日本新颁布的、取代原电气用品取缔法的《电器及材料安全法规》非常复杂,以手机充电器为例:
第二种是与IEC609502nd+A4协调一致的技术要求
建议中国客户选择第二种,此种方式下,由于中国和日本都是IECEE-CB成员国,客户可以先在中国CQC获得CB报告,然后向日本上述试验室申请转CB报告。如果使用方式1,CB报告不能被接受。
如果产品是按满足第二方式设计,即,按符合IEC60950标准进行设计,则初级电路的所有的安全件如电容器、热脱扣器等都要符合国际IEC标准。如果产品是按满足*方式设计,即,按符合日本国家标准进行设计,则初级电路的所有的这些安全件都要符合日本国家标准。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选择了方式1,则不接受CB报告。也不允许将方式1和方式2混合使用。
法规要求日本的采购商在购进商品后一个月内必须向日本METI注册申报,并必须将采购商名称或ID标在产品上,以便在今后产品销售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。
根据产品材料安全法,进口到日本的产品的安全责任全部由日本进口商承担,因此,进口商必须保存检测报告和验货记录。进口商也可以通过internet查看验货记录。
1.电器及材料安全法(ElectricalApplianceandMaterialSafetyLaw)
2.电器及材料安全法・施行令(EnforcementOrdinanceofElectrical
ApplianceandMaterialSafetyLaw)
3.电器及材料安全法・施行規則(EnforcementRegulationsofElectrical
ApplianceandMaterialSafetyLaw)
4.电器分类注解(ExplanationonTypeClassification)
详情请咨询华宇通实验室 黄先生
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福永桥头社区亿宝来工业园1栋10 |